GRI標準指數

GRI 102:2016一般發布

<組織簡介>

102-1 組織名稱

發布標題

  1. 組織名稱

參考資料

公司簡介 - 公司數據

102-2活動、品牌、產品和服務

發布標題

  1. 對組織活動的描述
  2. 主要品牌、產品和服務,包括對一些市場禁止產品或服務的解釋。

參考資料

公司簡介 - 業務部門

102-3總部地址

發布標題

  1. 公司總部地址

參考資料

公司簡介 - 全球網路

102-4 業務地點

發布標題

  1. 公司開展業務的國家、以及開展重要業務或者與本報告說明內容有關的國家名稱。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全球業務 (p. 20)
地區辦事處

102-5 所有權和法律形式

發布標題

  1. 所有權性質和法律形式

參考資料

2019 橫河報告ogawa Report - 公司數據/ 股票信息

102-6市場服務

發布標題

  1. 市場服務包括:
    1. 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地點;
    2. 服務的部門;
    3. 客戶類型以及服務形式

投資者關系 - 財務信息 - 銷售的區域
行業
公司簡介 - 業務部門

102-7 組織規模

發布標題

  1.  組織規模,包括:
    1. 員工總人數;
    2. 生產能力;
    3. 銷售總額 (民營部門組織) 或純利潤(公共部門組織);
    4. 按債務和權益劃分的資本總額(民營部門組織);
    5. 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數量。

參考資料

2019 橫河報告 - 公司數據/股票信息
投資相關 - 財務概要
投資相關 - 合並財務報表

102-8 員工和其他工人的信息

發布標題

  1. 按勞動合同(固定和臨時)分性別統計的員工總數。
  2. 按勞動合同(固定和臨時)分地區統計的員工總數。
  3. 按就業類別(全職及兼職)分性別統計的員工總數。
  4. 組織活動的很大一部分是否由不是員工的工人完成的。如果是,說明非雇員工人的工作性質和規模。
  5. 在發布的102-8-a、102-8-b和102-8-c的報告中,數字的所有重大變化(如旅游業或農業的季節性變化)。
  6. 解釋數據是如何彙編的,包括所做的所有假設。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可持續性報告 (p. 60)

102-9 供應鏈

發布標題

  1. 對組織供應鏈的描述,包括組織活動、主要品牌、產品和服務相關的主要因素。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 橫河公司的業務

102-10 組織及其供應鏈的重大改變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規模、結構、所有權或供應鏈的重大變化,包括:
    1. 經營場所的變更,包括設施的開放、關閉和擴建;
    2. 股本結構變動及其他資本形成、維護和變更操作(適用於民營部門組織);
    3. 供應商地點、供應鏈結構或與供應商關系(包括選擇和停止)的變化。

投資相關 - IR新聞
2019 橫河報告 -  2018 財年回顧 / 財務概要/ ESG摘要

102-11預防原則和方法

發布標題

  1. 組織是否能應用、如何應用預防原則和方法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 行為準則(p. 60) / 可持續性發展的三大目標 (p. 5)
我們的品牌和特性

102-12 外部措施

發布標題

  1. 外部制定的經濟、環境和社會契約、原則或組織認可和讚同的其他倡議清單。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行為準則 (p. 20) / 人權(p. 33) / 氣候風險和時機 (p. 37) / 總裁致辭(p. 3)

102-13 協會會員

發布標題

  1. 行業或其他協會、國家或國際宣傳組織的主要成員名單。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保密限制:出於保密原因,我們不方便透露信息。

 

<策略>

102-14 高層決策者的聲明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最高決策者(例如CEO,主席或相當的高層職位)關於可持續發展與組織相關性及其應對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聲明。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總裁致辭 (p. 3)

102-15 主要影響、風險和機遇

發布標題

  1. 主要影響、風險和機遇的說明。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重點(p. 4) /氣候風險和時機(p. 37) /價值創造製程(p.23)
可持續性 - 重要性評估,以確定優先發布的可持續發展項目
2019 橫河報告 - 與集團業務有關的風險

<道德和誠信>

102-16 價值觀、原則、標準和行為規範

發布標題

  1. 對組織的價值觀,原則,標準和行為規範的描述。

參考資料

我們的品牌和特性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行為準則 (p. 20)

102-17 關注倫理道德以及建立相關機制

發布標題

  1. 對下列內部和外部機制的描述:
    1. 尋求有關道德、合法行為和組誠信的建議;
    2. 針對不道德、非法行為、以及組織誠信的報告。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合規 (p. 49)/供應鏈管理 (p. 52)

<管理>

102-18 治理結構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治理結構,包括最高治理部門委員會。
  2. 負責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決策的委員會。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投資相關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機構

102-19 委托權限

發布標題

  1. 將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的權限從最高治理機構委派給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的製程。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0 管理層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的責任

發布標題

  1. 組織是否已經任命高管職位或負責經濟、環境和社會事務的職位。
  2. 任職人員是否直接向最高治理機構報告。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1針對經濟、環境和社會問題向利益相關者提供谘詢

發布標題

  1. 利益相關者和最高治理機構之間針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進行協商。
  2. 如果協商被委托,請說明被委托給誰,以及如何將結果反饋提供給最高治理機構。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2 最高治理機構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及其委員會的組成:
    1. 執行人員和非執行人員
    2. 獨立;
    3. 治理機構的任期;
    4. 每位成員其他重要職務以及擔當的數量及其性質;
    5. 性別;
    6. 不具代表性的社會群體成員;
    7. 和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相關的能力;
    8. s利益相關者代表。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3 最高治理機構負責人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負責人是否也是組織的執行幹部。
  2. 如果負責人是執行幹部,請說明做出這種安排的原因,以及在組織管理層中的職能。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4 提名和選擇最高治理機構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及其委員會的提名和選擇程序。
  2. 用於提名和選擇最高治理機構成員的標準,包括是否及如何:
    1. 是否包括利益相關者(股東);
    2. 是否考慮了多樣性;
    3. 是否考慮了獨立性;
    4. 是否考慮了與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相關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5 利益衝突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確保避免利益衝突
  2. 是否向利益相關者公開衝突,至少包括: 
    1. 董事會成員;
    2. 與供應商和其他人交叉持股;
    3. 有控股股東;
    4. 相關方發布情況。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6  最高治理機構在制定目標、價值觀和戰略方面的作用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和高層管理人員在制定、批準和更新與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相關的組織理念、價值或使命聲明、戰略、政策和目標方面的作用。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p. 25)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7 最高治理機構的共識

發布標題

  1. 為發展和加強最高治理機構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的共識而採取的措施。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8 對最高治理機構的績效進行評估 

發布標題

  1. 評估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治理方面的表現。
  2. 這種評估是否獨立,評估頻率。
  3. 這種評價是否是自我評價。
  4. 為評價最高治理機構在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治理方面的業績而採取的行動,最低限度地包括成員和組織實踐的變化。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29 識別和管理對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影響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在識別和管理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及其影響、風險和機會方面的作用——包括在實施盡職調查製程中的作用。
  2. 利益相關者協商是否支持最高治理機構識別和管理經濟、環境和社會議題及其影響、風險和機會。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30 風險管理製程的有效性

發布標題

  1. 針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的風險管理製程,最高治理機構在審查組織的有效性中發揮的作用。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2019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31 關於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的回顧

發布標題

  1. 針對經濟、環境和社會課題,最高治理機構對其影響、風險和機會進行審查的頻率。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102-32 最高治理機構在可持續性報告中的角色

發布標題

  1. 最高委員會正式審查和批準組織的可持續性報告,並確保包含所有重要主題。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可持續性治理 (p. 25)

102-33 溝通關鍵問題

發布標題

  1. 跟最高治理機構就關鍵問題進行溝通。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風險管理 (p. 47) /可持續性管理 (p. 25)

102-34 關鍵問題的性質和數量

發布標題

  1. 與最高治理機構溝通關鍵問題的性質和數量。
  2. 建立解決關鍵問題的機制。

遺漏原因/說明

保密限制:出於保密原因,有些信息我們不能發布。

102-35 薪酬政策

發布標題

  1. 最高治理機構和高層管理人員對下列薪酬類型的薪酬政策: 
    1. 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股權工資、獎金、延期或分紅;
    2. 簽約獎金或招聘獎金;
    3. 終止付款;
    4. 回扣;
    5. 退休福利,包括最高治理機構、高層管理人員和所有其他雇員的福利計劃和繳款之間的差異;
    6. 薪酬政策中的績效標準如何與最高治理機構以及高層管理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目標相關聯。

參考資料

2019 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36 確定薪酬的流程

發布標題

  1. 確定薪酬的流程。
  2. 薪酬顧問是否參與薪酬的確定,他們是否跟管理層獨立。
  3. 薪酬顧問與組織的其他任何關系。

參考資料

2019 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37 利益相關者參與薪酬

發布標題

  1. 在薪酬方面如何征求和考慮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2. 如果可能,薪酬政策和建議的投票結果。

參考資料

2019 橫河報告 – 公司治理體系
橫河公司治理報告

102-38 年度總薪酬比例

發布標題

  1. 該組織在主要經營國家/地區中收入最高個人年度總薪酬與這個國家所有員工(不包括收入最高個人)的年度總薪酬中位數的比率。

遺漏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目前不可用。

102-39 P年度總薪酬比增長

發布標題

  1. 該組織在主要經營國家/地區中收入最高個人年度總薪酬增長百分比與這個國家所有員工(不包括薪資最高個人)的年度總薪酬增長百分比中位數的比率。

遺漏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目前不可用。

<利益相關者協議>

102-40 利益相關團體清單 

發布標題

  1. 利益相關團體清單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 企業文化 (p. 16) / 人與社會 (p. 26) / 行為準則(p. 45) /供應鏈管理 (p. 52) / 環境管理(p.36)

102-41 團體協約

發布標題

  1. 團體協約涵蓋的員工總數的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 可持續性數據 (p. 60)

102-42 I確定和選擇利益相關者

發布標題

  1. 確定和選擇利益相關者的要素。

參考資料

採購信息

102-43 利益相關者參與的方法

發布標題

  1. 按照類型和利益相關者團體的參與頻率,報告準備製程是否參與特定部分, 組織制定利益相關者的參與方法。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 企業文化 (p. 16) /人與社會 (p. 26) / 行為準則(p. 45) /供應鏈管理 (p. 52) / 環境管理(p.36)

102-44 提出關鍵課題和關注事項

發布標題

  1. 通製利益相關者參與提出的關鍵課題和關注事項,包括:
    1. 針對這些關鍵議題和關注事項,組織如何作出反應,包括通製報告作出反應;
    2. 提出每個關鍵課題和關注事項的利益相關者團體。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治理 (p. 25) / 氣候風險和機遇 (p. 37)

<實踐報告>

102-45財務報表中包括的實體

發布標題

  1. 該組織合並財務報表或同等文件中包括的所有實體清單;
  2. 報告是否未涵蓋該組織合並財務報表或同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實體。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 財經部分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公司概況(p. 62)

102-46 定義報告內容和課題範圍

發布標題

  1. 對定義報告內容和確定課題範圍的製程進行說明。
  2. 對組織如何實施報告原則決定報告內容的說明。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治理 (p. 25) / 公司概況 (p. 62)

102-47 重要主題清單

發布標題

  1. 在決定報告內容的製程中確定重要主題清單。

參考資料

可持續性 - 識別可持續發布項目優先級的重要性評估

102-48 參考信息

發布標題

  1. 對以往報告中所述信息進行重述產生的影響,以及重述的原因。

遺漏原因/說明

不適用:沒有信息被重述

102-49 報告的變化

發布標題

  1. 重要主題清單範圍與前期報告相比的重大變化。

遺漏原因/說明

不適用:與前期報告相比,沒有重大變化

102-50 報告時期

發布標題

  1. 提供信息的報告時期。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公司概況 (p. 62) 

102-51 最新報告的日期

發布標題

  1. 如果適用,請標明最新一期報告的日期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公司概況(p. 62)

102-52 報告周期

發布標題

  1. 報告周期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公司概況(p. 62) 

102-53 與報告相關的聯絡方式

發布標題

  1. 與報告及其內容相關的聯絡方式。

參考資料

請聯絡我們 – 可持續性發展 

102-54 根據GRI標準申報索賠

發布標題

  1. 如果組織根據GRI標準準備了報告,則該組織的聲明包括:
    1.    該報告按照GRI標準編制:核心選項;
    2.    該報告按照GRI標準編制:綜合選項。

參考資料

2019年橫河可持續發展報告和可持續發展網站是根據GRI標準編制的:核心選項
2019可持續性報告-公司概況(p. 62)

102-55 GRI內容索引

發布標題

  1. GRI內容索引,索引詳述了使用的每個GRI標準,並列出了報告中所有的發布。
  2. 針對每個發布,內容索引應該包括:
    1. 發布的數量 (符合GRI標準的發布);
    2. 可在報告或其他已發表的重要中找到信息頁碼或網址;
    3. 如適用且情況允許,請說明無法按需進行發布的遺漏原因。

參考資料

可持續性- GRI標準指數 

102-56 外部保證

發布標題

  1. 說明本組織為報告尋求外部保證方面的政策和現行做法。
  2. 如果報告已經取得外部保證:
    1. 對外部保證報告、聲明或意見的引用。如不包括在《可持續性報告》所附的保證報告中,請說明已作出的保障和未作出的保障,以及基於什麼因素作出保證,包括所採用的保證標準、所取得的保證程度,以及在保障製程中的限制;
    2. 組織與保證提供者之間的關系;
    3. 最高治理機構或高層管理人員是否以及如何為組織的可持續性報告尋求外部保證。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 - 第三方認證 (p. 61)

GRI 103: 管理方法

103-1 重要主題及其範圍的說明

發布標題

  1. 說明為什麼這個主題很重要
  2. 重要主題的範圍,包括以下描述:
    1. 產生影響的地點;
    2. 組織對影響的參與程度。例如,組織是否造成或促成了影響,或通製其業務關系產生了影響。
  3. 關於主題範圍的特殊限制。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三個可持續性目標(p. 5) / 價值創造製程(p. 23)
可持續性 - 識別可持續發布項目優先級的重要性評估

103-2 管理方法及組成部分

發布標題

  1. 組織如何管理主題的說明。
  2. 管理方法目標的陳述。
  3. 如果管理方法涵蓋下面的部分,請說明以下內容:
    1. 政策
    2. 承諾事項
    3. 目標和目的
    4. 責任
    5. 資源
    6. 申訴機制
    7. 具體行動,如製程、項目、方案和倡議。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總裁致辭 (p. 3) /重點(p. 4) / 目標 (p. 25) / 人與社會(p. 26) / 環境(p. 35) / 管理 (p. 44)

103-3 管理方法的評估

發布標題

  1. 組織如何評估管理方法的說明,包括:
    1. 管理方法有效性的評估機制;
    2. 管理方法的評估結果;
    3. 有關管理方法的相關調整。

參考資料

2019 可持續性報告 – 總裁致辭 (p. 3) /重點(p. 4) / 目標 (p. 25) / 人與社會(p. 26) / 環境(p. 35) / 管理 (p. 44)

GRI 201:經濟績效2016

201-1 產生和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發布標題

  1. 基於權責發生制而產生和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EVG&D),包括組織的全球運營的基本組成部分,如下所示。如果以收付實現制呈現數據,則除了報告以下基本組成部分,還應報告做出該決定的理由: 
    1. 產生的直接經濟價值:收入;
    2. 分配的經濟價值:運營成本、員工工資和福利、支付給資本提供者的款項、通製國家和社區投資支付給政府的款項;
    3. 保留的經濟價值:“產生的直接經濟價值”減去“分配的經濟價值”。
  2. 重要的是,在國家、地區或市場層面分別報告產生和分配的經濟價值(EVG&D),以及報告用於界定重要性的標準。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金融部分

201-2 氣候變化帶來的財務影響以及其他風險和機遇

發布標題

  1. 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和機遇有可能在運營、收入或支出方面產生實質性變化,其中包括: 
    1. 對風險或機遇的描述,並將其按物理、監管或其他類別進行分類;
    2. 對風險或機遇相關影響的描述;
    3. 在採取行動之前,風險或機遇的財務影響;
    4. 用於管理風險或機遇的方法;
    5. 為管理風險或機遇而採取的措施的成本。

參考資料

201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氣候風險與機遇(p.37)

201-3 固定福利計劃義務和其他退休計劃

發布標題

  1. 如果計劃的負債由組織的一般資源來履行,則提供這些負債的估計價值。
  2. 是否有單獨的基金用於支付計劃的養老金負債: 
    1. 對於預留用於履行該計劃負債的資產,估計其覆蓋負債的程度;
    2. 做出該估計的依據;
    3. 做出該估計的時間。
  3. 如果為支付該計劃的養老金負債而設立的基金未得到全額覆蓋,請說明雇主為實現全額覆蓋而採取的策略及時間表(若有)。
  4. 員工或雇主的出資百分比。
  5. 參與退休計劃的級別,例如參與強制性或自願性計劃、區域或國家計劃,或具有財務影響的計劃。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金融部分

201-4 政府給予的財政補貼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組織從任何政府獲得的財政補貼的總貨幣價值,包括: 
    1. 稅收減免和稅收抵免;
    2. 補貼;
    3. 投資補助、研發補助和其他相關類型的補助;
    4. 獎勵;
    5. 版稅免稅期;
    6. 出口信貸機構(ECA)的財政補貼;
    7. 財政獎勵;
    8. 針對任何業務從任何政府已收或應收的其他財務利益。
  2. 201-4-a中按國家劃分的信息。
  3. 任何政府在股權架構中是否存在以及存在的程度。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202:市場表現2016

202-1 按性別劃分的標準起薪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的比率

發布標題

  1. 當按最低工資規定對相當比例的員工給予補償時,應按性別報告重要運營地點的起薪工資與最低工資的比率。
  2. 當按最低工資規定對相當比例的執行組織活動的其他工作者(不包括員工)給予補償時,請說明為確定這些工作者的工資是否超製最低工資而採取的措施。
  3. 是否沒有當地最低工資數據,或在重要運營地點因性別而異。在可以使用不同最低工資作為參考的情況下,請報告正在使用的最低工資。
  4. 對“重要運營地點”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202-2 從當地社區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的比例

發布標題

  1. 在主要經營場所從當地社區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占的百分比。
  2. 對“高級管理人員”的定義。
  3. 組織對“本地”的地理定義。
  4. 對“重要運營地點”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203:間接經濟影響2016

203-1 基礎設施投資和服務支持

發布標題

  1. 重大基礎設施投資和服務支持的發展程度。
  2. 對社區和地方經濟的當前或預期影響,包括相關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3. 這些投資和服務是商業性、實物性還是無償性的。

參考資料

201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與社區的夥伴關系(p.34)/社區參與(p.18)

203-2 重大的間接經濟影響

發布標題

  1. 組織重大間接經濟影響的示例,包括正面和負面影響。
  2. 在各種外部基準和利益相關方優先事項(例如國家和國際標準、議定書和政策議程)背景下的間接經濟影響的重要性。

參考資料

201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氣候風險與機遇(p.37)

GRI 204:採購實踐2016

204-1 向當地供應商採購支出的比例

發布標題

  1. 向運營所在地的當地供應商支出的用於重要運營地點的採購預算百分比(例如從當地購買的產品和服務的百分比)。
  2. 組織對“當地”的地理定義。
  3. 對“重要運營地點”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205:反腐敗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 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205-1 已進行腐敗風險評估的運營點

發布標題

  1. 已進行腐敗風險評估的運營點的總數和百分比。
  2. 通製風險評估確定的重大腐敗風險。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合規 (p.49)

205-2 反腐敗政策和程序的傳達和培訓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反腐敗政策和程序傳達給治理機構成員的總數和百分比,按地區劃分。
  2. 組織的反腐敗政策和程序傳達給員工的總數和百分比,按員工類別和地區劃分。
  3. 組織的反腐敗政策和程序傳達給業務合作夥伴的總數和百分比,按業務合作夥伴的類型和地區劃分。說明組織的反腐敗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傳達給任何其他人員或組織。
  4. 已接受反腐敗培訓的治理機構成員的總數和百分比,按地區劃分。
  5. 已接受反腐敗培訓的員工的總數和百分比,按員工類別和地區劃分。

2019可持續性報告—合規 (p.49)

205-3 已證實的腐敗事件和採取的行動

發布標題

  1. 已證實的腐敗事件的總數和性質。
  2. 已證實的員工因腐敗而被解雇或處分的事件總數。 
  3. 由於與腐敗有關的違規行為而與業務夥伴終止或未續簽合同的已證實的事件總數。
  4. 報告期內針對組織或其員工的腐敗行為的公開訴訟案件及其審理結果。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合規 (p.49)

GRI 206:反競爭行為2016

206-1 針對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反壟斷實踐的法律訴訟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已將組織確定為參與者的有關反競爭行為以及違反反托拉斯法和壟斷法的未決或已完成的法律訴訟的數量。
  2. 已完成的法律訴訟的主要結果,包括任何裁決或判決。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合規 (p.49) 

GRI 301:物料2016

301-1 所用物料的重量或體積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 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發布標題

  1. 在本報告期內,用於生產和包裝組織主要產品和服務的材料的總重量或體積,按以下分類: 
    1. 所使用的不可再生材料;
    2. 所使用的可再生材料。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301-2 所使用的回收進料

發布標題

  1. 用於制造組織主要產品和服務的回收進料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數據(p. 60)

301-3 回收產品及其包裝材料

發布標題

  1. 每種產品類別的回收產品及其包裝材料的百分比。
  2. 本披露項中數據的收集方式。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

GRI 302:能源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302-1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發布標題

  1. 組織內部的不可再生來源的燃料消耗總量,以焦耳或倍數表示,包括所使用的燃料類型。
  2. 組織內部的可再生來源的燃料消耗總量,以焦耳或倍數表示,包括所使用的燃料類型。
  3. 以焦耳、瓦時或倍數表示以下項目的總量: 
    1. 耗電量
    2. 耗熱量
    3. 耗冷量
    4. 耗汽量
  4. 以焦耳、瓦時或倍數表示以下項目的總量: 
    1. 售電量
    2. 售熱量
    3. 售冷量
    4. 售汽量
  5.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總量,以焦耳或倍數表示。
  6.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7. 使用的換算系數的來源。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數據(p. 60) 

302-2 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

發布標題

  1. 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以焦耳或倍數表示。
  2.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3. 使用的換算系數的來源。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302-3 能源強度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能源強度比。
  2. 選定的用於計算該比率的組織特定指標(分母)。
  3. T強度比中包含的能源類型:燃料、電力、供暖、制冷、蒸汽或全部。
  4. 該比率使用的是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或兩者兼有。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數據(p. 60) 

302-4 減少能源消耗量

發布標題

  1. 由節約和能效舉措直接促成的節能量,以焦耳或倍數表示。
  2. 節能量中包含的能源類型:燃料、電力、供暖、制冷、蒸汽或全部。 
  3. 計算節能量所使用的依據,例如基準年或基線,包括選擇的理由。
  4.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302-5 降低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所售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減少,以焦耳或倍數表示。
  2. 計算節能量所使用的依據,例如基準年或基線,包括選擇的理由。
  3.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303:水2016

303-1 按來源劃分的取水量

發布標題

  1. 取水總量,按以下來源分類:
    1. 地表水,包括來自濕地、河流、湖泊和海洋的水;
    2. 地下水;
    3. 由組織直接收集並存儲的雨水;
    4. 來自另一個組織的廢水;
    5. 市政供水或其他公共或私人供水機構。
  2.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303-2 受取水影響嚴重的水源

發布標題

  1. 按類彙總受取水影響嚴重的水源總數: 
    1. 水源大小;
    2. 水源是否被指定為國家或國際保護區;
    3. 生物多樣性價值(例如物種多樣性和特有性以及受保護物種的總數);
    4. 水源對於當地社區和土著人民的價值或重要性。
  2.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303-3 循環再利用的水

發布標題

  1. 組織循環再利用的總水量。
  2. 循環再利用的總水量占披露項303-1中規定的總取水量的百分比。
  3.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

304-1 組織在位於或鄰近保護區和保護區以外具有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區域擁有、租賃或管理的運營點

發布標題

  1. 對於組織在位於或鄰近保護區和保護區外具有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區域擁有、租賃或管理的運營點,報告以下信息: 
    1. 地理位定;
    2. 該組織可能擁有、租賃或管理的地表和地下土地;
    3. 與保護區(在保護區內、與之鄰近或包含部分保護區)或保護區外生物多樣性價值高的地區相關的位定;
    4. 經營類型(辦公、制造、生產或採掘);
    5. 經營場所的面積,以平方公裏表示(如果適用,可以另一種單位表示);
    6. 以保護區或保護區外生物多樣性價值高的地區(陸地、淡水或海洋生態系統)的屬性為特征的生物多樣性價值;
    7. 以受保護狀態名錄(例如IUCN保護區管理類別、拉姆薩爾公約、國家法規)為特征的生物多樣性價值。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在高生物多樣性地區或其附近沒有運營點

304-2 活動、產品和服務對生物多樣性的重大影響

  1. 參照以下一項或多項內容,對生物多樣性產生重大直接和間接影響的性質: 
    1. 建造或使用制造工廠、礦山和運輸基礎設施;
    2. 污染(從點源和非點源引入棲息地中不自然存在的物質);
    3. 引入入侵物種、害蟲和病原體;
    4. 減少物種;
    5. 棲息地轉變
    6. 自然變化範圍之外的生態製程變化(例如鹽度或地下水位變化)。
  2. 涉及以下方面的重大直接和間接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1. 受影響的物種;
    2. 受影響區域的範圍;
    3. 影響持續時間
    4. 影響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我們的業務活動對生物多樣性沒有重大影響

304-3 受保護或經修複的棲息地

發布標題

  1. 所有受保護或經修複的棲息地的規模和位定,以及修複措施的成功是否獲得或獲得製獨立的外部專業人士的認可。
  2. 是否與第三方存在合作關系,以保護或修複不同於該組織已監督並實施修複或保護措施的棲息地。
  3. 報告期結束時各區域的狀態。
  4.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我們的業務活動對生物多樣性沒有重大影響

304-4 受業務影響的棲息地中已被列入IUCN紅色名錄和國家保護名錄的物種

發布標題

  1. 受組織業務影響的棲息地中已被列入IUCN紅色名錄和國家保護名錄的物種,按滅絕風險程度分類: 
    1. 極危
    2. 瀕危
    3. 易危
    4. 近危
    5. 無危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在高生物多樣性地區或其附近沒有運營點

GRI 305:排放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305-1 直接(範疇1)溫室氣體排放

發布標題

  1. 直接(範疇1)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2. 納入計算的氣體包括:CO2、CH4、N2O、HFC、PFC、SF6、NF3或全部。
  3. 生物源CO2排放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4. 用於計算的基準年(如適用),包括: 
    1. 選擇該年份的理由;
    2. 基準年的排放量;
    3. 導致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重大排放變化情況。
  5. 所使用的排放因子和全球變暖潛能值(GWP)的來源或對GWP來源的引用。
  6. 排放的整合方法:股權、財務控制或運營控制。
  7.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 

305-2 能源間接(範疇2)溫室氣體排放

發布標題

  1. 按地區的能源間接(範疇2)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2. 按市場的能源間接(範疇2)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如適用),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3. 納入計算的氣體(如有)包括:CO2、CH4、N2O、HFC、PFC、SF6、NF3或全部。
  4. 用於計算的基準年(如適用),包括: 
    1. 選擇該年份的理由;
    2. 基準年的排放量;
    3. 導致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重大排放變化情況。
  5. 所使用的排放因子和全球變暖潛能值(GWP)的來源或對GWP來源的引用。
  6. 排放的整合方法:股權、財務控制或運營控制。
  7.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 

305-3 其他間接(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

發布標題

  1. 其他間接(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2. 納入計算的氣體(如有)包括:CO2、CH4、N2O、HFC、PFC、SF6、NF3或全部。
  3. 生物源CO2排放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4. 納入計算的其他間接(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類別和活動。
  5. B用於計算的基準年(如適用),包括: 
    1. 選擇該年份的理由;
    2. 基準年的排放量;
    3. 導致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的重大排放變化情況。
  6. 所使用的排放因子和全球變暖潛能值(GWP)的來源或對GWP來源的引用。
  7.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可持續性數據(p. 60) 

305-4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比。
  2. 選定的用於計算該比率的組織特定指標(分母)。
  3. 強度比中包括的溫室氣體排放類型:直接(範疇1)、能量間接(範疇2)或其他間接(範疇3)。
  4. 納入計算的氣體包括:CO2、CH4、N2O、HFC、PFC、SF6、NF3或全部。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數據(p. 60) 

305-5 溫室氣體減排量

發布標題

  1. 因減排舉措直接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CO2當量噸數表示。
  2. 納入計算的氣體包括:CO2、CH4、N2O、HFC、PFC、SF6、NF3或全部。
  3. 基準年或基線,包括選擇的理由。
  4. 發生減排的範疇:直接(範疇1)、能量間接(範疇2)或其他間接(範疇3)。
  5.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 

305-6 臭氧消耗物質(ODS)的排放

發布標題

  1. ODS的生產、進出口,以CFC-11(三氯氟甲烷)當量噸數表示。
  2. 納入計算的物質。
  3. 所使用的排放因子的來源。
  4.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305-7 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和其他重大氣體排放

發布標題

  1. 以下各項的重大氣體排放,以千克或倍數表示: 
    1. NOx
    2. SOx
    3.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
    4.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5. 危害性空氣污染物(HAP)
    6. 顆粒物質(PM)
    7. 相關規定中確定的氣體排放的其他標準類別
  2. 所使用的排放因子的來源。
  3. 使用的標準、方法、假設或計算工具。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運營基地的環保舉措(p. 41) 

GRI 306:污水和廢棄物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 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306-1 按水質和排放目的地分類的排水量

發布標題

  1. 按以下類別分類的計劃內和計劃外排水總量: 
    1. 目的地;
    2. 水質,包括處理方法;
    3. 水是否被另一個組織再利用。
  2.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306-2 按類別和處理方式分類的廢棄物總量

發布標題

  1. 危險廢棄物的總重量,按以下處理方式分類(如適用): 
    1. 再利用
    2. 循環
    3. 回收,包括能源回收
    4. 焚燒(大規模燃燒)
    5. 深井灌注
    6. 填埋
    7. 就地貯存
    8. 其他(由組織指定)
  2. 非危險廢棄物的總重量,按以下處理方式分類(如適用): 
    1. 再利用
    2. 循環
    3. 堆肥
    4. 回收,包括能源回收
    5. 焚燒(大規模燃燒)
    6. 深井灌注
    7. 填埋
    8. 就地貯存
    9. 其他(由組織指定)
  3. 如何確定廢棄物的處理方式: 
    1. 由組織直接處理,否則直接確認
    2. 廢棄物處理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3. 廢棄物處理承包商的默認處理方式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306-3 重大泄漏

發布標題

  1. 已記錄的重大泄漏的總數和總量。
  2. 以下是組織財務報表中報告的每次泄漏事件的附加信息: 
    1. 泄漏地點;
    2. 泄漏量;
    3. 泄漏的材料,按以下類別分類:油類泄漏(土壤或水面)、燃料泄漏(土壤或水面)、廢棄物泄漏(土壤或水面)、化學品泄漏(主要是土壤或水面)及其他(由組織指定)。
  3. 重大泄漏的影響。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2018財年未報告重大泄漏事件

306-4 危險廢棄物的運輸

發布標題

  1. 以下各項的總重量:
    1. 運輸的危險廢棄物
    2. 進口的危險廢棄物
    3. 出口的危險廢棄物
    4. 處理的危險廢棄物
  2. 國際運輸的危險廢棄物百分比。
  3. 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假設。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306-5 受排水或徑流影響的水體

發布標題

  1. 受排水和/或徑流嚴重影響的水體和相關棲息地,包括以下各方面的信息: 
    1. 水體和相關棲息地的規模;
    2. 水源和相關棲息地是否被指定為國家或國際保護區;
    3. 生物多樣性價值,例如受保護物種的總數。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307:環境合規2016

307-1 違反環境法律法規

發布標題

  1. 因違反環境法律或法規而受到的重大罰款和非貨幣制裁,按以下方面劃分:
    1. 巨額罰款的貨幣總值;
    2. 非貨幣制裁總數;
    3. 通製爭端解決機制提起的案件。
  2.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違反環境法律或法規的情況,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環境績效(p. 38) 
在2018財年,我們沒有收到任何有關環境法律或法規的法律訴訟或制裁。

GRI 308:供應商環境評估2016

308-1 使用環境標準篩選的新供應商

發布標題

  1. 使用環境標準篩選的新供應商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供應鏈管理(p. 52)
採購信息 

308-2 供應鏈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採取的措施

發布標題

  1. 開展了環境影響評估的供應商數量。
  2.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的重大負面環境影響的供應商數量。
  3. 經確定的供應鏈中的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環境影響。
  4.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環境影響,且經評估後同意改進的供應商所占百分比。
  5.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環境影響,且經評估後決定終止關系的供應商所占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供應鏈管理(p. 52) 

GRI 401:雇傭2016

401-1 新進員工和員工流動率

發布標題

  1. 報告期內按年齡組別、性別和地區劃分的新進員工的總數和比例。
  2. 報告期內按年齡組別、性別和地區劃分流失的員工總數和員工流動率。

參考資料

2019橫河報告—人力資源管理 

401-2 提供給全職員工(不包括臨時或兼職員工)的福利

發布標題

  1. 按重要運營地點向組織的全職員工(不包括臨時或兼職員工)提供的標準福利。這些福利至少包括: 
    1. 人壽保險;
    2. 衛生保健;
    3. 殘疾和傷殘保險;
    4. 育兒假;
    5. 退休金;
    6. 股權;
    7. 其他。
  2. 對“重要運營地點”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401-3 育兒假

發布標題

  1. 按性別劃分,有權享受育兒假的員工總數;
  2. 按性別劃分,休育兒假的員工總數;
  3. 按性別劃分,育兒期結束後在報告期內返崗的員工總數;
  4. 按性別劃分,在育兒期結束後返崗且12個月後仍在職的員工總數;
  5. 按性別劃分,休育兒假的員工的返崗率和留任率。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體面勞動(p. 29) 

GRI 402:勞資關系2016

402-1 有關運營變更的最短通知期

發布標題

  1. 在實施可能對員工產生實質性影響的重大運營變更之前,提前通知員工及其代表的最短周數。
  2. 對於簽訂了集體談判協議的組織,應報告是否在集體協議中規定了磋商和談判的通知期限及相關條款。

省略的原因/說明

橫河電機必須至少提前30天通知,或在非自願退休的情況下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橫河電機與工會之間的集體協議中規定了通知期限及相關條款。

403-3 從事職業病高發職業或高職業病風險職業的工作者

403-1 勞資聯合健康安全委員會中的工作者代表

發布標題

  1. 各勞資聯合健康安全委員會通常在組織中運營的級別。
  2. 其工作或工作場所由組織控制的工作者的百分比,且組織由勞資聯合健康安全委員會代表。

省略的原因/說明

勞資聯合健康安全委員會每月例會的召開由橫河電機集團健康與安全總監、橫河電機集團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OHSMS)負責人、OHSMS經理以及工會的員工代表組成。

403-2 工傷類別和工傷率,職業病、損失工作日和缺勤以及因工死亡的人數

發布標題

  1. 針對所有員工的工傷類別、工傷率(IR)、職業病發生率(ODR)、工作日損失率(LDR)、缺勤率(AR)和因工死亡,按以下類別劃分: 
    1. 區域;
    2. 性別。
  2. 針對所有工作者(不包括工作或工作場所由組織控制的員工)的工傷類別、工傷率和因工死亡,按以下類別劃分:
    1. 區域;
    2. 性別。
  3. 用於記錄和報告事故統計數據的規章制度。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可持續性數據(p. 60)/體面勞動(p. 29)

403-3 從事職業病高發職業或高職業病風險職業的工作者

發布標題

  1. 工作或工作場所由組織控制的工作者是否參與特定疾病高發或高風險的職業活動。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體面勞動(p. 29) 

403-4 與工會的正式協定中的健康和安全議題

發布標題

  1. 與工會的正式協定(當地或全球)是否涵蓋健康和安全議題。
  2. 如果涵蓋,則報告這些協定涵蓋各種健康和安全議題的百分比。

省略的原因/說明

橫河電機與工會之間的集體談判協議有十七章,其中一章涵蓋了健康和安全條款。

GRI 404:培訓與教育2016

404-1 每名員工每年接受培訓的平均小時數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組織的員工接受培訓的平均小時數,按以下類別分類: 
    1. 性別;
    2. 員工類別。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404-2 員工技能提升方案和製渡協助方案

發布標題

  1. 為提升員工技能而實施的方案類型和範圍以及提供的協助。
  2. 為促進持續就業能力及對退休或終止就業而導致的職業生涯終止的管理,提供製渡協助援助方案。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人力資源開發(p. 28) 

404-3 定期接受績效和職業發展評估的員工百分比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接受製定期績效和職業發展評估的員工總數百分比,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

省略的原因/說明

在橫河電機株式會社,2018財年100%的員工接受了定期的績效和職業發展評估。

GRI 405:多元化與平等機會2016

405-1 治理機構和員工的多元化

發布標題

  1. 在組織的治理機構中所占的百分比,按以下各多元化類別分類: 
    1. 性別;
    2. 年齡段:30歲以下、30-50歲、50歲以上;
    3. 其他相關的多元化指標(如少數民族或弱勢群體)。
  2. 每種員工類別的員工百分比,按以下各多元化類別分類: 
    1. 性別;
    2. 年齡段:30歲以下、30-50歲、50歲以上;
    3. 其他相關的多元化指標(如少數民族或弱勢群體)。

參考資料

公司治理報告 
2019可持續性報告—多元化和包容性(p. 27) 

405-2 男女基本工資和報酬的比例

發布標題

  1. 按重要工作地點劃分,各員工類別的男女基本工資和報酬的比例。
  2. 對“重要運營地點”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06:反歧視2016

406-1 歧視事件及採取的糾正行動

發布標題

  1. 報告期內的歧視事件總數。
  2. 事件狀態和採取的行動,參考以下方面:
    1. 由組織審核的事件;
    2. 正在實施補救計劃;
    3. 已實施並通製常規內部管理審查流程進行了結果審查的補救計劃;
    4. 不再需要採取行動的事件。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人權(p. 33) 

GRI 407: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2016

407-1 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可能面臨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

發布標題

  1. 工作者行使結社自由或集體談判的權利可能受到侵犯或面臨重大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按以下方面列出: 
    1. 運營點(例如制造工廠)和供應商的類型;
    2. 被視為處於風險中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所在的國家或地區。
  2. 在報告期內組織為支持行使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而採取的措施。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08:童工2016

408-1 具有重大童工事件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

發布標題

  1. 具有以下重大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 
    1. 童工;
    2. 使用年輕工作者從事危險工作。
  2. 具有重大童工事件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按以下任一項分類: 
    1. 運營點(例如制造工廠)和供應商的類型;
    2. 被視為處於風險中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所在的國家或地區。
  3. 在報告期內組織為促進有效廢除童工而採取的措施。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人權(p. 33) 

GRI 409:強迫或強制勞動2016

409-1 具有強迫或強制勞動事件重大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

發布標題

  1. 具有強迫或強制勞動事件重大風險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按以下任一項分類: 
    1. 運營點(例如制造工廠)和供應商的類型;
    2. 被視為處於風險中的運營點和供應商所在的國家或地區。
  2. 在報告期內組織為促進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而採取的措施。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人權(p. 33) 

2019可持續性報告—人權(p. 33) 

410-1 接受製人權政策或程序訓練的安保人員

發布標題

  1. 接受製組織人權政策或特定程序的正規培訓及其安全應用的安保人員百分比。
  2. 培訓要求是否也適用於提供安保人員的第三方組織。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11:原住民權利2016

411-1 涉及侵犯原住民權利的事件

發布標題

  1. 經確定的在報告期內侵犯原住民權利的事件總數。
  2. 事件狀態和採取的行動,參考以下方面: 
    1. 由組織審核的事件;
    2. 正在實施補救計劃;
    3. 已實施並通製常規內部管理審查流程進行了結果審查的補救計劃;
    4. 不再需要採取行動的事件。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我們不收集數據,因為不太可能會有侵犯原住民權利的行為

GRI 412:人權評估2016

412-1 已接受人權審查或影響評估的運營點

發布標題

  1. 按國家劃分,已接受人權審查或影響評估的運營點總數和百分比。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412-2 人權政策或程序方面的員工培訓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用於與運營點有關的人權方面的人權政策或程序培訓的總小時數。
  2. 在報告期內接受製與運營點有關的人權方面的人權政策或程序培訓的員工百分比。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412-3 包含人權條款或經製人權審查的重要投資協議和合約

發布標題

  1. 包含人權條款或經製人權審查的重要投資協議和合約的總數和百分比。
  2. 對“重要投資協議”的定義。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13:當地社區2016

413-1 有當地社區參與、影響評估和發展計劃的運營點

發布標題

  1. 有當地社區參與、影響評估和發展計劃的運營點百分比,包括以下途徑: 
    1. 基於參與製程的社會影響評估,包括性別影響評估;
    2. 環境影響評估和持續監測;
    3. 公開披露環境和社會影響評估結果;
    4. 基於當地社區需求的當地社區發展計劃;
    5. 基於利益相關方映射的利益相關方參與計劃;
    6. 包括弱勢群體在內的建立在廣泛基礎上的當地社區谘詢委員會和程序;
    7. 工作委員會、職業健康與安全委員會及其他工作者代表機構處理影響;
    8. 當地社區的正規申訴程序。

參考資料

2019年可持續發展報告—與社區的夥伴關系(p.34) 

413-2 對當地社區產生重大實際和潛在負面影響的運營點

發布標題

  1. 對當地社區產生重大實際和潛在負面影響的運營點,包括: 
    1. 運營點的位定;
    2. 運營點產生的重大實際和潛在負面影響。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14:供應商社會評估2016

414-1 使用社會標準篩選的新供應商

發布標題

  1. 使用社會標準篩選的新供應商百分比。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414-2 供應鏈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及採取的措施

發布標題

  1. 開展了社會影響評估的供應商數量。
  2.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的重大負面社會影響的供應商數量。
  3. 經確定的供應鏈中的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社會影響。
  4.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社會影響,且經評估後同意改進的供應商所占百分比。
  5. 經確定為具有實際和潛在重大負面社會影響,且經評估後決定終止關系的供應商所占百分比。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信息不可用:整個組的數據當前不可用

GRI 415:公共政策2016

415-1 政治捐贈

發布標題

  1. 按國家和接受人/受益人分類,組織直接和間接提供的財政和實物政治捐款的貨幣總值。
  2. 估算實物捐贈的貨幣價值的方式(如適用)。

省略的原因/說明

不適用:對政客和政黨的捐款受到日本《政治資金控制法》以及《橫河電機集團合規準則》的限制

GRI 416:客戶健康與安全2016

416-1 對產品和服務類別的健康與安全影響的評估

發布標題

  1. 評估其健康與安全影響得到改善的重要產品和服務類別的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質量保證(p. 58) 

416-2 416-2 涉及產品和服務的健康與安全影響的違規事件

發布標題

  1. 在報告期內,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的健康與安全影響的法規或自願性守則的事件總數,按以下項目分類: 
    1.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罰款或處罰的事件;
    2.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警告的事件;
    3. 違反自願性守則的事件。
  2.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違反法規或自願性守則的情況,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保密限制:出於保密原因,我們不方便透露信息。

GRI 417:市場營銷與標識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 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417-1 對產品和服務信息與標識的要求

發布標題

  1. 組織的產品和服務信息與標識程序是否要求以下每種類型的信息: 
    1. 產品或服務組件的採購;
    2. 產品成分,特別是可能對環境或社會產生影響的物質;
    3. 產品或服務的安全使用;
    4. 產品處定和環境或社會影響;
    5. 其他(請說明)。
  2. 此類程序涵蓋並經製評估的重要產品或服務類別的百分比。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生態設計 (p. 39) 

417-2 涉及產品和服務信息與標識的違規事件

  1. 在報告期內,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信息與標識規定或自願性守則的事件總數,按以下項目分類: 
    1.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罰款或處罰的事件;
    2.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警告的事件;
    3. 違反自願性守則的事件。
  2.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違反法規或自願性守則的情況,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保密限制:出於保密原因,我們不方便透露信息。

417-3 涉及營銷傳播的違規事件

發布標題

  1. 違反有關營銷傳播(包括廣告、促銷和讚助)規定或自願性守則的事件總數,按以下項目分類: 
    1.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罰款或處罰的事件;
    2. 因違反法規而受到警告的事件;
    3. 違反自願性守則的事件。
  2.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違反法規或自願性守則的情況,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省略的原因/說明

保密限制:出於保密原因,我們不方便透露信息。

GRI 418:客戶隱私2016

選擇該主題作為優先項披露(重要性)。
有關GRI 103:管理方法的信息,請參閱: 重要性評估以識別優先級可持續性披露項

418-1 與侵犯客戶隱私和丟失客戶數據有關的經證實的投訴

發布標題

  1. 收到的有關侵犯客戶隱私權的經證實的投訴總數,按以下項目分類:
    1. 來自外部各方且經組織證實的投訴;
    2. 來自監管機構的投訴。
  2. 經證實的泄漏、盜竊或丟失客戶數據的總數。
  3.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經證實的投訴,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信息安全(p. 54) 
在2018財年,集團公司未收到有關侵犯客戶隱私和丟失客戶數據的投訴。

GRI 419:社會經濟合規2016

419-1 違反社會和經濟領域的法律和法規

發布標題

  1. 因違反社會和經濟領域的法律或法規而受到的巨額罰款和非貨幣制裁,按以下方面劃分: 
    1. 巨額罰款的貨幣總值;
    2. 非貨幣制裁總數;
    3. 通製爭端解決機制提起的案件。
  2. 如果組織未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或法規的情況,則只需對此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即可。
  3. 受到巨額罰款和非貨幣制裁的背景。

參考資料

2019可持續性報告—合規(p. 49)
2018財年,我們在社會和經濟領域沒有受到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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